一、存单质押借款种类
所谓存款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工行未过期的期票作为质押向分行办理借贷,并在要求期限内还清的业务,存款质押借款包括单位定期存款质押借款和个人定期存款质押借款。
单位定期存款是指借贷人为办理质押借款而受托贷款人根据开户证实书向接受存款的金融机构办理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利凭证。由于单位定期存款到期之前,持有者可以将其出售,所以,企业信贷中,银行也将其当作质押借款中一种担保票据。企业贷款人依靠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款做担保,就可以向分行机构办理企业信贷,这种方法就是单位定期存款质押借款。
个人定期存款质押贷款是指借贷人以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存款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一定数额的人民币货款,到期由借贷人追讨本息的房贷业务。
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
(一)个人存款质押借款的条件
申请个人存款质押贷款的欠款人同时需要依照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
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持有国内银行开具的未届满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款,定期一本通存折;
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具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款所有人批准质押的书面文件;
5、持外币定期存款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
6、贷款人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个人存款质押借款所需资料
1、个人存款质押借款申请书;
2、出示借款人、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签证身份证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3、中国银行有效个人定期储蓄存款(折)原件;
4、借款人担保用途的证明文件;
5、贷款人规定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